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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发布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1-02-27  浏览次数:91
核心提示: 《指标体系》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、农村现代化、农民现代化、城乡融合4个领域,制定3级指标,区分市、县、镇3个行政层级,总
  《指标体系》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、农村现代化、农民现代化、城乡融合4个领域,制定3级指标,区分市、县、镇3个行政层级,总体形成“四三三架构”,基本涵盖了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。其中,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、27个二级指标、49个三级指标组成。

  指标根据国际发达国家标准、国内先进城市地区标准和苏州特色标准,设定“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水平”目标值及相应权重,可测算出一个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综合评分。0-59分为发展起步阶段,60-79分为转型跨越阶段,80-89分为基本实现阶段,90分及以上为全面实现阶段。根据测算,2019年苏州市综合得分为79.22分,到2022年综合得分预估达到89.95分,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。

  改革开放以来,苏州一直是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典型,城乡一体化发展始终走在前列,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上,苏州有条件、有基础也有责任为江苏乃至全国探路子、树样板。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,国内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。为了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模样更加形象具体,中国农科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指标体系。

  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指出,《指标体系》起点高、标准高、定位高,既有国际视野,又有苏南视角,充分体现了“谋在先、走在前”的使命担当,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“树了榜样”“探了路子”。苏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李亚平表示,苏州将认真用好这套凝聚了心血和智慧的《指标体系》,来引领实践、评估成果,做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开创性工作,努力为全省、全国提供苏州经验、作出苏州贡献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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